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单位:为全面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“双主体责任”,切实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,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检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检查时间3月12日—3月15日二、检查对象全县所有已建及在建小水电站三、检查内容水电站工程安全度汛工作。防汛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,度汛预案是否完备,防汛信息系统是否完好,应急机制是否健全,物资是否到位,措施是否到位。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。是否编制或修编本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,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,是否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。并网安全管理情况。是否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,并网线路、自供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是否定期进行试验,运行工是否持证上岗。四、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,强化责任,严禁检查工作走过场。县水务局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对全县各水电站进行检查登记,并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,责令限期整改。各水电站按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。附件:2018年莲花县农村水电站“双主体责任人”名单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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